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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VA與破產的比較

<個人自願安排> <破產> 的比較和分別:

IVA <個人自願安排>
<破產>
 
 
對現職不會受到影響,不會通知僱主及家人
對現在的職業會受到影響,可能不能保留現職工作
 
 
沒有破產身份及記錄
有破產身份及記錄
 
 
毋須向破產官交代,可以有出入境自由
離境時,需要向破產官交代
 
 
如果是生意人事,他們可以繼續營運生意
需要停止所有營運中的生意
 
 
出外旅遊時的費用沒有管束
出外旅遊,不得自費。並要得到同意方可離境
 
 
申請費用雖然較高,但可以分期付款
申請費用較低
 
 
因應還款能力而定,為期二年半至七年
一般為期四年.最長可以為期八年
 
 
可以保留及申請銀行戶口
最多只可以有一個銀行戶口
 
 
生活上的花費,可以比起之前輕鬆
根據<破產條例>,如借貸$100以上,便要表明其破產身份
 
 
可以購買或繼續保險供款
不可以購買以及停止所有保險供款
 
 
繼續擁有專業牌照
多項專業牌照會被吊銷
 
 
可以保留現有物業,但要視乎個別情況而定
不可以擁有物業,及破產管理署會將物業變賣